身材高挑修长,气质高贵典雅,有股英国古老世族的公子哥风范,面相清秀,笑容很邪,像只占了很大便宜的小狐狸。
拥有高素质高学历的服务员和李璇聊起最近的衣服款式等潮流话题,当林枫换了衣服走出来时,两人都有些惊艳的感觉。
“紧张吗?”李璇看着林枫漫不经心地样子有些生气。没来由的,心里又有丝开心。没有女人会喜欢一个胆怯懦弱地男人。
“先生,我也非常羡慕你。因为还有很多美丽的小姐供你选择。”林枫对这大块头突然有些好感。他喜欢坦诚地人。虽然自己虚伪之极。
林枫得意地笑了起来。“我不仅和沈蔓歌有一腿。还和周绘敏、张蔓玉、夏语有一腿呢。”林枫顺口说出几个国内成名已久的女星名字。
李璇前后打量了一番,越发的佩服起自己的眼光了。当她注意到林枫的脚时,扑哧一声笑了起来。林枫的脚下还穿着他那双半旧的夹脚拖鞋。
站在酒店门口的一个蓝眼黄发的大块头青年向这边走来,伸出双手要抱李璇,被她机灵的躲开了。“jim,你知道,我们中国人不习惯这样。”
可这个好感还没有坚持不到十秒,便被怒火代替。两人的手还握在一起,林枫感觉到手上一阵大力压来,显然对方正要凭借自己的大块头来给林
林枫双手插在口袋里笑着走到她身边。李璇面无表情地挽着他的胳膊。“从这一刻开始,你的身份是我的末婚夫。演好点儿,别让人看出破绽。”
刚进酒店,一个夸张的声音便叫起来。“哦,亲爱的,你可来了。你知道,我等了你二个小时了。亲爱的,你今天真漂亮。我再多等两个小时也是愿意的。”
林枫正要向面前这个壮的跟头牛似的家伙打招呼。没想到对方竟然主动伸出了手,中国式的礼仪:“先生,我太羡慕你了。因为你有一个如此美丽的太太。”
“是啊。有些东西无论离开的多么久都会保持下去的。来,jim,我给你介绍。这就是我给你提过的我的末婚夫———林枫。林枫,这是我的大学同学———jim。”
李璇在前面气呼呼地走着,高跟鞋与水泥地撞击发出“咯咯”地声音,紫色地裙摆随风摇曳,一路走来风情万种。林枫在后面看的眼花燎乱。两人各走各的,谁也不搭理谁。
是的,是惊艳。林枫给人的印象一向是不修边幅,衣服、鞋饰不管搭配不搭配,都往身上套。那时候的他给人的感觉只是很清秀。当他换上李璇帮他挑选的这套西装后,整个人的气质便焕然不同。
“有什么好紧张的?又不是来见岳父。”林枫撇撇嘴。刚刚被拉过去做了个发型,配上那身名贵西装,此时的林枫实在有些英气逼人。只是表情太可恶了些。一幅痞子样。完全没有人家那些世家公子的高傲冷酷。这就是所谓的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吧。
凯旋集团是在明海起家,向周边城市延伸的餐饮娱乐集团。近年来,和美国Iem集团合作,引进他们的先进管理理念和配套设施,开始涉足高端酒店领域。金色年华便是两家公司合力打造的第一家五星级豪华酒店。这次公司的二十周年庆晚会也在金色年华举行。
“有啊。谁骂了我我就打他,谁打了我我就杀他。怎么可能不在乎?还有我今天的薪水,你不给我我还跟你急呢。”不想回答的问题,林枫总会王顾左右而言它。人生在世,怎么可能什么都不在乎?名、利、女人,总会有一样让你动心。即使幽居深寺的僧人也在乎能否涅磐成佛呢。 枫点儿颜色看看。